各系、各位任课教师:
根据教学评估中心工作布置和审核评估教学档案归档要求,现需任课教师提供近三学年课程教学进度表电子版。原则上除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之外的所有课堂教学均须提供教学进度表,请各专业各任课教师(含内聘、外聘)对照目录(后附),做好信息梳理和准备。
提交形式:Word电子版
文件名命名规则:教师姓名+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序号
系主任签名栏采用电子签名,各专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统一添签。
提交时间:各专业于7月底前统一提交上报
人文学院教务办
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