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各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梅老师,电话18168092618。
人文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