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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文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评选结果公示
  • 日期: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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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金院字〔201646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各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1116日—202111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梅老师,电话18168092618


人文学院

20211116